對符合以下條件的海水淡化項目給予一次性獎補:
1.項目投資企業未違反法律、法規及環保政策、土地政策等相關政策,不存在安全生產問題以及失信行為。
2.項目建設獎補資金按照“先建后補”的原則,申報企業應在2022年1月24日至2025年1月23日取得施工許可證或其他開工證明文件,并提供工程結算審核報告和財務決算審計報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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